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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自7月以来,辽宁省出现多次大范围强降雨过程, 部分地区出现极端日降水量并发生辽宁百年一遇的洪水灾害,尤其是辽宁(盖州)洪灾损失更为严重,盖州清河石门漂流景区设施、房屋基本被洪水冲毁,导致大赛无法正常进行创作摄影,至此,大赛组委会决定从即日起暂停“盖州清河石门漂流水与风光”网络摄影大赛投稿、投票,明年7月延续举办此次大赛,请影友谅解,望周知。

盖州清河石门漂流有限公司
辽宁省旅游摄影协会
2012年8月10日

 投稿方式 [辽宁图片库]
 
    1、参赛者须登录网络摄影大赛页面注册,网址:www.lntpk.com→网络摄影大赛(游客网、游客卡网也可进入)。注册时必须填写真实姓名及有效的联系方式(手机号码),若联系方式无效或非真实姓名,大赛组委会将视为参赛者自动放弃获奖资格。
    2、参赛者需登陆辽宁图片库网站,进入“网络摄影大赛”栏目后,将根据网页提示上传作品,必须附有作者真实姓名、作品名称、拍摄地点、简要的创作说明,方能正确上传。
    3、参赛者应尽量用高像素拍摄,以保证照片质量。所有投稿作品,文件类型应为JPG格式,建议上传作品长边设置为600像素,以保证照片在网页上的显示效果。
    4、每一作者投稿数量不限。作品上传后不能删除,请参赛者慎重选择参赛作品后上传。
    参赛作品要求
    1、清河石门漂流作品只限在石门漂流区域内拍摄的漂流、人文、情趣、风光、服务、建筑等画面。
    2、其他水主题风光拍摄地域、时间不限,广大中外摄影家、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。
    3、拍摄器材不限,彩色与黑白均可投稿。
    4、已参加过历届网络风光影赛的作品请勿再次投稿。
    5、本次大赛只接受数字照片,要求直接从辽宁图片库网站www.lntpk.com → 网络摄影大赛栏目投稿。
    6、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(照片仅可做亮度、对比度和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,不得做合成、添加、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。)
    7、参赛作品必须为本人拍摄,并拥有著作权,不得抄袭、拷贝、仿冒。参展作品涉及的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著作权等引发的法律纠纷及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。
    8、作品入围后,主办方统一调用原始文件(JPG、5兆以上)用于评委鉴定、评选、展览。作品入围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原始文件刻成光盘或通过QQ138040490传送至主办方,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围资格。
    9、主办方有权将本次获奖作品在出版画册、《游客》杂志、游客网网上宣传、举办展览等相关活动中使用,不再向作者另付稿酬(使用时标注作者姓名)。
    10、主办方有权选择参赛作品放入“辽宁图片库”展示及出售,并支付作者稿酬(参照辽宁图片库相关稿酬规定)。